其實前一篇『不求有功,但求無過』本來是這篇要寫的內容,
結果寫一寫思緒就飄走,然後就寫到別的地方去了。
標題寫『請』會不會太客氣了一點?可能改成『叫』還比較貼切。
故事是這樣的,在前線作戰的士兵,因為害怕作戰而逃跑了,
但在逃跑的過程中被追兵追上並砍傷了左眼,結果在臉上留下不可抹滅的傷痕,
這位士兵因此一直引以為辱,所以在家中門口徘徊,不敢踏進家門;
結果不小心被昔日的情人碰巧遇到,讓她見到了士兵,
情人對其臉上的傷痕不但不以為意,反而引以為傲!
因為這是她的愛人為了保護家園,為國打仗才有的傷痕,他是她的英雄;
士兵自知這傷痕的來由,為了不辱情人對他的期望,也不希望被發現他是因為害怕而逃走,
所以他又回到戰場上,從此不再害怕作戰了。
這段是引用自漫畫《花之慶次》的某一個橋段內容,
不過現在在台灣公司卻不是這樣...
嗯...這樣子可能會一竿子打翻一船人,所以是有些公司而已,不是的就不用對號入座了。
又離題了...
我原本是寫了一些東東,不過仔細想想還是刪掉了,免得招惹是非,搞的一身腥。
而我大意主要是說;
公司要求員工上前線衝鋒陷陣奮勇殺敵之後,
最後的年中及年度考評標準卻是:誰犯的錯誤比較少?
錯一個扣一分,多做多錯,那還不如不要做算了!
這也就是為什麼上一篇寫一寫結果寫到別的地方去了,
因為台灣的教育從小就教我們不要犯錯,
選擇題,選錯了就是錯!複選題,選錯了還要倒扣!
計算題,計算結果錯了就是錯!
證明題,還算有良心一點,證明結果錯了但過程對還有20%的分數?
(問號是因為我不認同只給20%,還是要看整個的思考及推演過程)
這也是為什麼寫一寫結果寫到前一篇『不求有功,但求無過』的情形,
因此又何必突出?只要不出錯即可。
所以以後上戰場,只要小心的躲在後面,不要遭到炮火波及,
身上沒傷,有問題就跟我沒關係,
之後案子順利結案時趕緊跳出來分一杯羮,
因為沒犯過錯,所以案子順利結案一定有我的份!
有問題時趕緊切割乾淨,因為平時有做防災準備,
所以沒犯過錯,所以案子有問題一定沒我的份!
真是無上心法啊!
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
請阿兵哥上前線打仗,卻要求身上無傷全身而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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